服務宗旨

本基金會以從事公益性教育事業為宗旨,依有關法令辦理下列業務:

  1. 贊助偏遠地區教育。
  2. 設置獎助學金。
  3. 舉辦演講、專題研討或其他社會教育公益活動。
  4. 贊助各級學校或教育團體從事文學、體育、音樂、舞蹈、美術、劇藝等活動。
  5. 產學合作。
  6. 其他符合本會設立宗旨之相關公益性教育事務。